2024-09-27 瀏覽量:83
導讀:宿遷市人民政府8月21日發布《宿遷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》,
宿遷市人民政府8月21日發布《宿遷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》,方案指出
(二)加快退出重點行業落后產能。加快“兩高”行業產能壓減和淘汰。嚴格落實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24年本)》,對照《宿遷市加快推動傳統產業煥新三年行動方案(2024-2026)》加快退出落后產能、淘汰落后工藝裝備,2025年底前實施去產能項目50個以上,對未達到行業能效基準水平且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改造的項目,參照淘汰類管理。加快推進全市347臺2蒸噸及以下生物質鍋爐淘汰。(市工業和信息化局、市發展改革委、市生態環境局、市應急管理局、市市場監管局、市交通運輸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(九)深入推進燃煤鍋爐關停整合。原則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鍋爐。淘汰熱力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。對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供熱半徑30公里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落后燃煤小熱電機組(含自備電廠)進行關停或整合。鞏固35蒸噸/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及經營性爐灶、儲糧烘干設備、農產品加工等燃煤設施淘汰工作成效。(市發展改革委、市生態環境局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、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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